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药学院更名为
  • 浏览:593 评论:5 人

  • 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药学院更名为
    广东药科大学的函(来源于广药微波炉)
    广东省人民政府:
      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广东药学院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的函》收悉。
      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,经研究,同意广东药学院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,学校代码为10573;同时,撤销广东药学院的建制。
    本次更名历程
    2014年9月,召开更名大学扩大会议,设置工作组,并进行评估与改革
    2015年6月,更名申请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通过
    2015年9月,更名大学进入国家教育部专家组实地考察
    2015年10月,更名大学在教育部投票100票中获得98票!
    2016年1月26日,进入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
    2016年3月4月,教育部正式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!
    相关问题
    1、关于毕业证,2016届开始颁发广东药科大学毕业证、学位证。对于已经毕业的毕业生保留广东药学院毕业证学位证。
    2、关于名称填写,请同学们正式使用广东药科大学的名称填写,如学校、地址、简历、社团等等。




    广药微波炉推文链接
    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A5MDAzNTc4Mw==&mid=405739482&idx=1&sn=0b60e5c0741cd05f9fc51f4c16cface7&scene=0#wechat_redirect



    木棉BBS http://gdpu.sququ.com 帮助文档 联系我们